如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
 2015年12月09日 22934  企业类型
      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:
 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设立,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。
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:
  1、股东为1个(含1个)以上50个(含50个)以下;
  2、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;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  3、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;
  4、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。
  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,名称中标明"有限责任公司"或"有限公司"字样。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、董事会(执行董事)、监事会(监事)、经理;
  5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;
  6、股东的资格证明:
  股东为自然人的,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;
  股东为企业的,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  股东为事业单位的,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复印件;
  股东为社会团体的,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《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》;
  股东为工会的,应提交区、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。
 
在线咨询
全国客服热线
400-888-7789
东莞运营热线
0769-33381238